根据工作需要,2家食品企业报送的2个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受理,按照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企业递交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予以公示如下:
武川县宏利面粉加工厂1个。
武川县优之盛粮油加工厂1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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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日。
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所)
2024年4月19日
附件:
1、?标准文本 ?豌豆面粉(宏利)
2、?标准文本 ?豌豆面粉(优之盛)